企业人员在现场笔录中填写正确日期有何必要性?

2024-04-25

签字盖章的日期必须正确。哪一日就是哪一日,不能填写成过往的日期。比如,执法人员4月5日进行现场调查取证,4月20日才要求企业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字,企业人员应当将日期签写为4月5日,而不是4月20日。企业人员也有权拒绝签字,因为已经过了现场笔录的签名日期。大家想想,执法人员为什么这样做呢?因为4月5日还没有立案,执法人员对于没有立案的案件,怎么调查取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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