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特点:
一、适用于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生产企业;
二、服务范围涵盖排污单位日常环保问题;
三、助力排污单位提升环保人员管理能力;
四、向企业提供防范和应对环保风险的策略和方法;
五、通过律师函、法律意见书等专业法律文书为企业解决环保相关实际问题;
六、可以通过陈述申辩、听证、复议、诉讼解决最多4件行政处罚案件。
服务内容:
一、环保法律问题咨询
客户可随时通过电话、网络或者亲自到律所等方式进行咨询。
二、环保法律政策推送
客服律师在第一时间将最新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推送给客户。
三、企业环保法律网络讲座
律所每年开展不少于四次针对企业的环保法律网络讲座。
四、企业环保法律现场培训
律所每年举办一至二次针对企业的环保法律现场集中培训。
五、环保合同标准文本服务
有需求的客户可及时得到各类实用的环保合同标准文本。
六、环法盾网站会员服务
律所向客户单位环保人员提供环法盾网站个人会员服务。
七、审查、修改环保合同(限3件)
专业律师对客户提交审查、修改的环保合同提出法律意见。
八、针对环保事项发送律师函(限3件)
专业律师针对客户环保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人员发送律师函。
九、针对环保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限3件)
专业律师针对客户环保事项进行法律分析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代书行政处罚案件陈述申辩材料(限1件)
专业律师针对行政处罚案件向行政机关代书陈述申辩材料。
十一、代理行政处罚案件听证(限1件)
帮助客户处理行政处罚案件听证期间的所有工作并参加听证会。
十二、代理行政处罚案件复议(限1件)
代理客户对行政处罚案件申请行政复议并参加复议听证会。
十三、代理行政处罚案件一审诉讼(限1件)
代理客户对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诉讼并参加庭审。
服务说明:
1.企业环保合同的范围见《企业环保合同清单》。
2.律所按照单项服务内容标注的次数提供服务。
3.合同期内客户没有提出服务要求的,合同到期后不再提供。
4.合同涉及的案件仅限合同期内发生的案件。
5.罚款类案件,每50万元罚款计为一个案件;责令限产停产、责令停业关闭、吊销许可证件类案件,每件计为两个案件。
6.合同约定范围外的其他服务事项,按《环保业务收费标准》载明的收费标准的90%计收费用。
收费标准:3万元/年
联系律师:131381919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