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案:对涉嫌违法的行为进行立案。
2.调查取证:对案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
3.案件审查: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
4.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在调查过程中或者调查结束后,如果发现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可以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或者在一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
5.法制审核: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的法制机构或者指定的其他机构对案件进行法制审核。
6.处罚前告知: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7.听取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
8.决定处罚: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9.听证程序(如果适用):对于重大或者复杂的案件,当事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
10.送达处罚决定书: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
11.执行处罚: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12.结案:处罚决定执行完毕后,案件应当予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