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说“听证也是白听证、复议和诉讼也是白搭”,这话可信吗?
有一位来自河南省的客户,最近收到了生态环境局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被告知“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申请听证的权利”。但是,当他提交《听证申请书》时,执法人员却说:“你听证不听证,我们都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这位朋友说:“那我们就复议。”执法人员说:“别说复议,你就是诉讼也是白搭,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都会维持我们的处罚决定。”那口气,就好像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是他们家开的似的。那么,遇到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结果真的像他们说的这样吗?
当然不是。为什么呢?我来简单分析一下。
《行政处罚法》给了行政处罚的当事人申请召开听证会的权利,《行政复议法》给了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诉讼法》给了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除了保障当事人权利的目的外,还有“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为和不当行为”的目的。不难看出,立法机关认为,行政行为并不总是正确的,行政机关是会犯错的,甚至会故意违法。既然会犯错和违法,就要通过一定途径去纠正。因此,那位执法人员“听证也是白听证、复议和诉讼也是白搭”的说法,显然是无稽之谈。
可能有人会问:说这话的执法人员知道自己说的是无稽之谈吗?他当然知道!既然知道,他为什么还要这样说的?我分析,他是想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他这样轻轻地一吓唬,你就放弃了法律赋予你的听证、复议、诉讼权利,他何乐而不为呢?不过,这种做法是不是限制了当事人的权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