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呢?又如何核实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呢?
首先说主体资格。一个企业或者个人,首先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吧?所以,工商营业执照是一种主体资格。如果要搞运输需要具备什么资格呢?如果要搞公路运输,就需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果要搞铁路运输,恐怕就需要铁路运输许可证;如果要搞航运呢,恐怕还需要一个航运许可证。除此之外,如果要运输危险废物,还需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如果开展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还需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上述这些证证,都涉及到主体资格问题。
然后我们再说技术能力。什么是技术能力呢?这里的技术能力,是指开展相应业务或者活动的设施、设备和技术人员。比如,运输危险废物,应当具备符合运输条件的车辆和驾驶人员;哪如果是处置固体废物或者危险废物,应当具备相应的处理设施和技术人员、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等等。
那么,如何审核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呢?基本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资料审查,也即审查受托方的营业执照、各种证照、环评文件等书面资料;另一种是现场考察,考察受托方是不是按照环评文件要求建设了相应的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