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宁夏生态环境厅于2023年10月26日对宁夏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该公司排污许可证副本登记:“二、大气污染物排放(一)排放口、表2大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表DA001精制排放口、DA002车间排放口、DA003锅炉排放口”3个排放口。
现场检查,该公司实际建设DA001精制排放口、DA002车间排放口、DA003锅炉排放口、氯仿回收不凝气排放口、液氯库应急排放口、厌氧池废气排放口(管道连通)、2台燃气锅炉2个废气排放口、危废暂存库废气排放口,共计9个排放口。其中,燃煤锅炉2020年停运,DA003锅炉排放口未拆除。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参照《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宁夏生态环境厅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以罚款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二、法律规定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规范化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置标志牌。
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应当与排污许可证规定相符。
实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污染物排放口。”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污染物排放方式或者排放去向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三、案件启示
排污单位要避免受到《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处罚,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建议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建设排放口
1.初期规划与设计:在项目建设初期,仔细研究排污许可证上关于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的要求,依据此要求进行排放口的规划和设计。确保排放口的设置位置科学合理,便于污染物的排放和监测,且数量与许可证规定一致。比如,若许可证规定某生产车间只允许设置一个废水排放口,那么在建设时就不能随意增加排放口数量。
2.建设过程监督:在排放口建设过程中,安排专人负责监督施工,确保施工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防止因施工偏差导致排放口位置或数量与许可证不符。建设完成后,要对照排污许可证进行自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确保污染物排放方式符合规定
1.技术与设备选型:根据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方式,选择合适的污染治理技术和设备。例如,如果许可证要求废气必须经过特定的处理工艺后通过高空排放,那么企业就要选用符合该处理工艺的设备,并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使废气排放方式符合要求。
2.日常运行管理:建立严格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熟悉污染物排放的正确方式和操作流程。定期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保证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污染物排放方式发生改变。
(三)保证排放去向符合许可证要求
1.管道与通道设置: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去向,合理设置污染物排放的管道和通道。确保管道连接正确、畅通,不存在泄漏、错接等问题,使污染物能够准确地排放到许可证指定的地点。例如,如果许可证规定废水要排放到特定的污水处理厂,那么企业就要确保废水管道能够准确地连接到该污水处理厂的接收管道。
2.与接收方的沟通与协调:如果排放去向涉及到其他单位或场所(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要与接收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了解接收方的要求和规定,确保双方的衔接顺畅,避免因沟通不畅导致排放去向不符合要求。
(四)加强内部管理与监督
1.建立台账制度:建立详细的污染物排放台账,记录污染物的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量等信息,以便随时查阅和核对。台账记录要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2.定期自查与报告:定期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自查,包括排放口的设置、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等是否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自查情况和整改结果。